金玺诏书,也叫“金色诏书”、“金皮诏书”或“黄金诏书”,是指中世纪至文艺复兴时期,由拜占庭帝国皇帝或是欧洲君主所颁发的诏书,以系上金质装饰来代表国王的印玺,故称作金玺诏书。
▲金玺诏书
8世纪左右,君士坦丁堡政府的诏书仅为单方面发出的命令,并没有在会议上形成契约,这种做法对树立政府的权威十分不利,特别是当拜占庭帝国面对不断出现的外患,努力寻求一个抑制外来势力损害帝国的方法。12世纪起,拜占庭政府开始在文件上系上金玺,以增强协商时宣誓立约的威信。
▲君士坦丁堡(现伊斯坦布尔)
后来,其它欧洲君王也模仿拜占庭诏书的做法,颁发金玺诏书,这样,金玺诏书的形式在西欧封建制度下得到广泛采用和认可,尤其是在颁布高级别的法令或者重要的政令的时候。之后诏书的方式不断变化,不仅限于系上一个金质的印信。历史上著名的金玺诏书有:
1222年匈牙利国王安德列的金玺诏书。13世纪初叶,匈牙利发生了争夺王位的斗争,封建割据势力增长。1217~1218年匈牙利国王安德烈二世(Andrew II)率军参加第 5次十字军东侵失败,王权进一步削弱。1222年,封建贵族强迫国王颁布《金玺诏书》,确认匈牙利贵族的地位和权利,限制国王的权力,这实际上是匈牙利版的英国大宪章。
另外还有1356年的罗马帝国皇帝金玺诏书,这应该是最有名的金玺诏书。
▲查理四世于纽伦堡发布黄金诏书
这份黄金诏书在1356年由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(Charles IV)于纽伦堡发布,它确立了日后罗马帝国的皇帝将以选举方式产生,帝国境内有七位诸侯享有选举并监督皇帝的权力。金玺诏书从法律上确定了德意志侯国的分立体制,是侯国实行君主体制的法律根据。它进一步削弱了皇权,加剧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。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灭亡后,此诏书失去了它的意义。金玺诏书的原件现存于维也纳国立图书馆。